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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府办理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6-11-08浏览次数:字号:[ ]

  

  市人民政府: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领导继续领办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牵头积极探索科学分办、统筹协调办理等有效途径,继续健全办理流程,扎实推进承办单位的协同配合;全市各级政府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依法依规办理底线,着力提高办理质量,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总体评价不断提高。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部分主办单位与领衔代表联系沟通时,偏重于汇报面上工作,对是否采纳建议、如何解决问题等主题还不够突出,影响了联系沟通的效果;少数承办单位报送办理资料、信息不够及时、准确。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联系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承办单位要将是否采纳代表建议、如何解决建议所涉问题这两个重点作为与代表联系沟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熟悉有关政策、法律,研究相关客观条件要素,依法依规、科学、认真组织好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改变代表“被满意”、问题“被解决”等现象,切实增强联系沟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提高办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代表建议的采纳情况、落实情况以及答复公文电子文本应当在法定(规定)办理期限内上传至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系统,采纳情况、落实情况必须与答复公文的结论相一致。主办单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抄送答复公文,应当及时将领衔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抄送至有关部门。

  三、完善办理督查机制。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检查和督促:一是要加强对涉及面广的代表建议的督查,做到全程跟踪,及时指导、协调,必要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二是法定办理期限满后,加强对未采纳或问题未解决的代表建议的督查,切实提高建议采纳率和问题解决率。三是按照市委督考办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的要求,重点督查代表建议办理签收、依法依规办理等工作,确保办理规范有效。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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