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大以考促学提升新任市管干部法律素养 | ||||||||
| ||||||||
近日,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新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通过以考促学、以学促用,提升新任市管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明确考试对象。包括嵊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的部门行政正职,监委会副主任、委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和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的主任、副主任,做到了全员覆盖。 二是明确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行政诉讼法、监察法、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等,考试采用开卷和闭卷相结合的形式,并根据考试对象的不同选取相应的重点内容进行测试,做到因人而异。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考试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会同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法制内司工委负责建立题库、出卷,办公室负责任命人员考试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充分体现了对考试的重视程度。 四是明确考试纪律。要求负责法律知识考试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循公平、公正、保密、严格的原则,不得泄露试题或者考试答案,拟任职人员参加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另外,对于考试不合格的,有机会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暂不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命。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