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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人大常委会首次集中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发布日期:2018-06-12浏览次数:字号:[ ]


职工在工会组织疗休养期间就寝时猝死是否属于工伤?5月29日上午,在上虞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随着审判长一声法槌敲击后,一起工伤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正式公开开庭审理。上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相关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对整个庭审工作进行了认真旁听和书面评议。这是上虞区人大常委会首次集中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随着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及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上虞区行政案件呈较快增长,行政案件的数量和审判质量在绍兴市内位于前列,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样面临困难与不足。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工作,是强化司法监督,创新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方式的新实践。上虞区在借鉴外地经验后,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8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集中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法院庭审旁听活动,旨在抓住庭审质量这一工作重点,将人大司法监督扩展到法院庭审这一司法活动的核心领域,探索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高人大司法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随后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全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相关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并就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加强本区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庭审是审判活动的中心,关系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全面实现,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上虞区将继续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加强学习,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精准把握好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和自身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庭审质量和效率。为不断提升区行政诉讼工作整体质效,区人大要求法院在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落实主体责任上再接再厉;政府在行政应诉、执行和预防、减少行政争议上更加积极有为;各有关方面在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上更有合力,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上虞区争当区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开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新局面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上虞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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