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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大以“四个三”为载体 开展“两官”履职评议
发布日期:2018-06-12浏览次数: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规范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两官”(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推动我市法官、检察官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首先对市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召开三个会议。一是召开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明确综合、调研、案卷评阅、意见征求等各个工作小组的分工。二是召开法官履职评议工作动员会议,通报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委领导作动员讲话。三是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被评议对象开展评议。

征求三方面意见。一是向市人民法院党组及相关庭室干部了解被评议对象的情况。二是通过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律师、案件当事人等征求意见。三是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示被评议对象名单,征集群众对评议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采取三种方式。秉持监督不越权、评议不干涉的原则,深入调查被评议对象的办案情况,全面掌握被评议对象的依法履职和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一是组织部分工作小组成员及人大代表旁听被评议对象主办案件的庭审;二是抽看被评议对象的庭审录像;三是案卷评阅组查阅有关案卷、资料等。

形成三个报告。一是被评议对象根据自己履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二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调研报告,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测评,提出评议意见和整改要求。三是被评议对象根据书面评议意见,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嵊州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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