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6-21浏览次数:字号:[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法治绍兴、美丽绍兴建设为目标,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开展以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为重点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 4月至6月,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检查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置、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危险固废监管和进口固废管理、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及监管执法和中央环保督察涉废反馈意见整改等五方面的内容。

4月10日,全省人大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视频会议后,谭志桂主任就全市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这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展开。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担任,副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陆平担任,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组成。

5月下旬,检查组分成五个小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副主任杨文孝、王继岗、徐挺富、傅陆平带队,分赴柯桥、上虞、诸暨、嵊州、袍江开发区和滨海新城开展执法检查,实地查看了22个单位和项目,召开9次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汇报。

 

专题调研市中院、市检察院和绍兴海关固废违法犯罪打击、禁止“洋垃圾”进口等工作。先后召开人大代表、社区代表、企业家、新闻单位和16个市级有关部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听取市级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委托检查的越城区、新昌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检查报告。


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带队赴嵊州就固废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副主任傅陆平和人大办、城建环保工委负责人一起参加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剡湖街道东塘村、银鑫物资回收公司、嵊新污水处理厂等单位了解垃圾分类、固废回收和污水处理等情况,提出了抓好源头治理、落实体制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等工作要求。

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暨循环生态产业园建设推进情况专题视察。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柯桥区江滨水处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实地感受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最新成果。随后,视察组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情况和循环生态产业园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为做好这次执法检查,专门汇编固废污染防治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同时,在市人大网站征求社会公众对固废污染防治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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