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实现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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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嵊州市县乡两级人大均已听取并审议了当地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从而实现生态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 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化。今年年初,嵊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环保法》和省、绍兴市人大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从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工作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各乡镇(街道)人大原则上安排在第一季度听取和审议上年度环境报告,最迟在6月底前完成。 二是监督方式多样化。3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也纷纷召开会议,审议乡镇政府的生态环境报告,并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督查等方式,开展专题监督。四个街道的人大工委也组织辖区内的绍兴、嵊州两级人大代表听取了街道分管副主任的专题汇报。 三是审议重点特色化。各地人大在审议环境保护报告的过程中,注重结合当地实际,有重点地提出审议和监督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如剡湖街道借势借力人大环保专项监督,强势推进印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印染企业从17家整合成7家,工作成效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认可。如贵门乡人大代表在审议生态环境报告时提议,应严格管控毁林种榧的现象,倡导和鼓励农户多采用茶榧套种来改善农业种植结构。乡政府积极采纳代表建议,着手制定关于茶榧套种的奖励政策,利用政策的导向作用,保护山林生态环境。(嵊州市人大常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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