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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市县乡三级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8-07-26浏览次数:字号:[ ]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大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关于全面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统一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市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制度”重大决策,积极探索推进乡镇(街道)环境报告制度。截至6月底,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已全部执行环境报告制度,实现市县乡三级环境报告制度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省人大确定的工作目标。

一、市县推进规范有序。年初,市县两级人大就将听取和审议环境报告列入今年的重点监督计划,科学制订监督方案,确定审议重点、报告内容及形式,积极组织调研视察等活动,认真开展审议。2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绍兴市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绍兴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审议意见细化成20个具体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新昌县在全市率先将环境报告列入今年人代会的重要议题,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等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审议。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人大常委会陆续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同级政府综合性报告并出具书面审议意见。到今年5月,各区、县(市)都已落实政府生态环境报告制度。

二、乡镇(街道)创新探索。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全市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行环境报告制度。1月11日,新昌县南明街道率先开展,其他乡镇(街道)渐次展开。乡镇(街道)环境报告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监督内容精准

99个乡镇(街道)听取和审议综合性环境报告、19个乡镇(街道)听取和审议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等重点工作环境报告。政府报告真实反映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代表反响较好。

监督形式多样

全市各乡镇(街道)纷纷采取人代会、人大主席团会议、专题报告会议、议政会、代表会前活动等形式听取和审议环境报告。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还充分利用代表参与治水、治气APP实时监测数据,基本实现定期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

监督程序到位

乡镇(街道)人大精心拟订工作方案,通过接待选民、组织代表调研环保工作、视察督查环保重点项目等活动,广泛征询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意见建议。在听取和审议政府环境报告时,主席团成员和人大代表积极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有的乡镇(街道)还进行满意度测评,大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对政府报告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或决议。

上下联动各方配合

市级人大加强统筹协调,采用每周一评比、每月一通报、专题调研等方式督促工作推进。县级人大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市和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提供相关数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45个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

三、监督成效初步显现。通过市县乡三级人大推行环境报告制度,全市各级人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依法监督,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1至5月,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4,同比改善5.9%,PM2.5均值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9%;7个国家水质考核断面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24个省级考核断面100%达到Ⅰ~Ⅲ类水质标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乡镇(街道)执行环境报告制度,填补了环保法环境报告制度的实践空白,打通了人大生态环境工作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完善了监督主体,拓展了监督空间,为乡镇(街道)人大(工委)监督、代表更好履职创造了有效的工作载体和平台,极大地调动了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履职、依法监督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利于探索和推进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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