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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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管理,增强代表主体意识、履职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日前,诸暨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诸暨市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 考评采用百分制计分的方式。每年度考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统一组织进行,具体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实施,代表所在地的市人大常委会街道工委、镇乡人大主席团配合实施。 考评内容包括代表出席人代会、列席各类会议情况;代表学习、培训情况;闭会期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参加代表联络站和网上代表联络站活动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议案、建议情况;加强自身建设,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等六个方面。年度考评由代表工委根据代表自评情况和日常掌握的记录,对代表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经代表本人确认后,在代表联络站向选民张贴公告,接受选民监督评议,并作为换届时推荐代表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诸暨市人大常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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